----------------------------------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班玛县露天蔬菜基地竞争性(中午发布)谈判公告5月17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班玛县露天蔬菜基地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受班玛县农牧科技局委托,拟对班玛县露天蔬菜基地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监督单位:班玛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5-8322179 |
本项目谈判公告将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www.qhcxzb.com同时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