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科技大学物质学院2至3号楼实验室家具及通风橱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近三年(2015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下简称“近三年”或“前三年”) 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2、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由法人出具的对本投标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承诺。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科技大学物质学院2至3号楼实验室家具及通风橱等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611-188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16201894) 3、预算编号:00-18-51482,00-18-5148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件号 名称 数量 用途和主要规格参数 预算编号 采购预算(人民币) 最高限价(人民币)1 物质学院2号楼实验室家具及通风橱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套 含:全钢通风柜、PP杯槽、壁式水嘴、水阀、中央实验台等供货与安装 18-51482 568万 568万 物质学院3号楼实验室家具及通风橱采购及安装项目 1套 含:全钢通风柜、PP杯槽、壁式水嘴、水阀、中央实验台等供货与安装 18-51484 188万 188万 5、交付地址:上海科技大学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且收到开工通知后45个自然日内 7、采购预算金额:7560000.00元(国库资金:756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6-11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6-19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6-11 16:00:00至2018-06-19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从2018-06-11至2018-06-19(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委派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领购招标文件纸质版。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7-03 15: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7-03 15: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开标当日电梯厅的显示器) 2、开标地点: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见开标当日电梯厅的显示器)。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请投标人于开标时携带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和无线上网卡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关于资格要求的补充说明:(1)投标人应符合资格要求第1款的规定,为此,投标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应符合资格要求第2款的规定,为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其已登记入库的网页截面。2、潜在供应商可从上海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版,以了解具体的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但是,潜在供应商如决定参与竞争,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并在上述截止期前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的招标文件。当纸质的招标文件与电子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的招标文件为准。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的潜在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接收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以下地址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看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科技大学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 地址:上海市华夏中路393号 | 地址: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 | | 邮编:200031 | 邮编:200040 | | | 联系人:厉老师 | 联系人:冯璐燕 | | | 电话:54206752 | 电话:62791919-192 | | | 传真:54206752 | 传真:021-627916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