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8月08日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于下午发布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8月8日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文化广场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CEITCL-JL-CZGC-1808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6197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隋力 158 0447 59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0431-88619789 代理机构地址: 中懋天地写字间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文化广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GC-18081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文化广场建设项目已由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KGCGZX2018-015号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西营城街道文化广场建设项目。 2.2 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2.3工程建设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2.4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完工。 2.6 计划投资:88.2464万元。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8〕12号文件)。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接受邀请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告知函(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8年8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 隋力 联系电话:158 0447 5999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中懋天地写字间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431-8861978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5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办〔2018〕12号文件)。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8.246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08日 09:00 至 2018年08月15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需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告知函(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8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8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相关文件
来源:吉林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项目 长春 施工 九台
上一篇: 2018年08月08日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次招标公告8月8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吉林长春市九台区西营城街道办事处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招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招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