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环境保护局二噁英监督性监测项目竞争性谈判变更(第一次)通知110月10日
变更通知1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2128项目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应采购单位申请,现对DZC20182128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环境保护局二噁英监督性监测竞争性谈判项目进行变更,变更后内容如下: 谈判文件的发放 1、时间:2018年10月11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10月11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谈判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谈判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签到时间:2018年10月17日14时0分前(以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否则谈判无效。 谈判时间:2018年10月17日14时0分。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0月8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