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1月01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河东路北地块53万平方米城市产业规划编制公开招标公告11月1日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河东路北地块53万平方米城市产业规划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河东路北地块53万平方米城市产业规划编制 项目编号:CEITCL-JL-CZFW-18106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博 项目联系电话:158431050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方式:吕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博1584310506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5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1月01日 09:00 至 2018年11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招标一部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2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2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EITCL-JL-CZFW-18106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河东路北地块53万平方米城市产业规划编制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河东路北地块53万平方米城市产业规划编制 2.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落实 2.3服务期:6个月 2.4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3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参加政府活动前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5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7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招标一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财务审计报告(2015-2017年度),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下同):2018年11月22日13时30分整,地点为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招交易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亚经贸新闻报媒介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 系 人:吕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A座15楼 联 系 人:李博 联系电话:0431-81618780 15843105066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
来源:吉林长春国际物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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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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