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网==》
高新区实验中学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实验中学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ZGXGK201780 三、公告日期:2017年12月25日 四、开标日期:2018年01月12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网==》
序号 | 采购内容 | 中标供应商 | 地 址 | 中标金额(元) | 1 | 高新区实验中学微机室设备采购项目 | 山东金四达计算机有限公司 | 张店区北西六路9号 | 455220.00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范海斌、刘仰华、刘辉、孙林、张国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淄博高新区实验中学 地 址:淄博市高新区中润大道299号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方式:13708941797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泽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高新区火炬创业广场E座1308室 联系人:巩女士 毕女士 联系方式:0533-2293772 15695472536 邮箱:sdtc0533@163.com 发布人:山东泽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