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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水务局梅江区周溪河综合整治PPP(2018)项目中标公告1月12日

时间:2018-01-12 09:0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梅州市梅江区水务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中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2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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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梅州市梅江区水务局
2018中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梅州市梅江区水务局机构发布,
从2018中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梅州市梅江区水务局梅江区周溪河综合整治PPP(2018)项目中标公告1月12日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梅州市梅江区水务局的委托, 于2017年12月12日就梅江区周溪河综合整治PPP项目(441402-201710-332001-0014)采用(公开招标) 进行采购。 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11日 本次采购预中标、成交结果经公示无异议,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PPP项目编号 :441402-201710-332001-0014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PPP项目名称 :梅江区周溪河综合整治PPP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中标、成交社会资本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中山市环保产业有限公司、东方丽邦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法人代表:何巧女、唐凯、邓少林、俞力超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1号、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7、中山市孙文东路濠头路宏兴楼二楼、嵊州市剡湖街道龙盛路88号

五、中标、成交标的名称:梅江区周溪河综合整治PPP项目

主要中标、成交条件:

(一)合作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暂定为11年。其中建设期为8个月,运营期为10年。

(二)服务要求:采用DBOT模式。由区政府授权“政府授权出资单位”作为政府出资人,并授权其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移交。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根据梅江区政府的相关安排部署,梅江区政府授权梅州市梅江区水务局作为PPP项目实施机构,未来由项目实施机构和中标社会资本签署PPP项目协议。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共同新设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政府方10%,社会资本方90%。建设期资金来源:总投资25%来自项目公司资本金,由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按比例出资(项目资本金: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例为25%,2926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10%,293万元,社会资本出资90%,2633万元。双方方均以货币形式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期足额缴纳项目资本金。)建设75%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社会资本方提供融资支持,政府方提供合规性文件。项目公司成立后,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重新签署正式PPP项目协议或签订承继PPP项目协议的补充合同,中标社会资本如有设计、施工能力的,作为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公司直接与中标社会资本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无需进行二次招标。

(三)项目概算:本项目建设总投资(含运营费)20920万元,其中:项目工程费10080.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10.67万元、预备费用302.41万元、建设期利息210万元、其他费用(运营费)9216.56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拟由PPP项目公司筹措解决。

(四)回报机制:(1)实施机构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社会资本。如社会资本具备项目建设要求的相关资质,依法实施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获得合理的施工利润。(2)工程交付使用后,项目公司按政府基于绩效考核结果收取可行性服务费。考虑项目对社会资本的吸引力及项目落地的可行性,参考梅州市已落地的PPP项目投资回报水平和目前类似PPP项目市场行情,本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IRR)按6.5%控制。

六、评审小组和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评审小组:罗维奔、徐晨夏、李韶生、曾庆、侯焱发、刘石洪、魏秀霞;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小组成员:李振强、熊莲娜、夏素芳、张冠珠、曾刚、范德才、邓志钧、周向颂、许万福、吕旋、郭利芳、赖国伦、陈玉良、贾博、陈健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1、中标社会资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符合政策且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技术引进和转让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要求;

2、中标社会资本须按采购文件有关要求递交投标担保和履约担保。

八、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九、联系事项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钟小姐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联系电话:0753-288163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753-219665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天河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A3栋4楼
联系人:秦至红联系电话:020-85530826-668
传真:020-85520192-111邮编:510665
(三)采购人:梅州市梅江区水务局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1号
联系人:侯达欢联系电话:0753-2196100
传真:0753-2196657邮编:514000
(四)财政部门:梅江区财政局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仲元东路51号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753-2196664

附件:项目合同文本项目合同文本

发布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2日


来源:广东梅州市梅江区水务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中标   政府   施工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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