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青州市智慧青州建设办公室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硬件)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QZZ2017-0333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一次:2017年11月21日;二次:2017年12月26日 四、开标日期:2018年1月18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网==》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青州市智慧青州建设办公室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硬件)采购二次 | 山东易构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1768号齐鲁软件园大厦B座A405 | 333000元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守家、孙凤美、孙玉太、 刘同玉、刘华伟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青州市智慧青州建设办公室 地 址:青州市范公亭西路1601号 联系人:刘华伟 联系方式:0536-3822965 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潍坊高新区创业街18号 联系人:杨孟琨 联系方式:15169686786、0536-88867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