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富川瑶族自治县乡村建设办公室富川县柳家乡洞井村环境整治-[2018]文化休闲广场建设项目中标公告1月24日
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富川瑶族自治县乡村建设办公室的委托,就 富川县柳家乡洞井村环境整治-文化休闲广场建设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CCG2017工字306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CCG2017工字306号 项目名称: 富川县柳家乡洞井村环境整治-文化休闲广场建设项目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774-788336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富川瑶族自治县乡村建设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乡村建设办公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蒋先生;0774-789188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项目招标编号: FCCG2017工字306号 建设地点:位于贺州市富川县境内。 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1635312.62元 要求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60日历天。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国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富川县朝阳路7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工,0774-788336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1月02日 中标日期:2018年01月24日 总中标金额:162.924343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广西明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北海市北京路49号桂成花园D座2101号 | 162.924343 |
评审专家名单: 杨辉忠、欧志吉、唐有福、胡贤庆、蒋名律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项目招标编号: FCCG2017工字306号 建设地点:位于贺州市富川县境内。 建设规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1635312.62元 要求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均以开工令为准,施工总工期为60日历天。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广西富川瑶族自治县乡村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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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广西 富川瑶族自治县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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