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嘉绒 梅朵”未成年人警示教育基地陈列布展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2292017000516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 |
| 代理机构 | 四川思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1栋2单元18层181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女士,028-62306021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 |
| 采购人地址 | 马尔康市马尔康镇美谷街220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15082510045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62306021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1-24 10: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1-23 10:30 |
| 中标日期 | 2018-01-24 10: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7-12-28 10:30 |
| 总中标金额(元) | 892380.6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马尔康市人民检察院“嘉绒 梅朵”未成年人警示教育基地陈列布展服务;规格型号:无;数量:1;单价:892380.6元;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四川博达至成展览展示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府路88号万通金融广场;供应商联系方式:李丽兰;中标金额:892380.6.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胡欢、江蓉阅、刘小旭、宋东霞、戴瑞金(采购人代表) |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胡欢、江蓉阅、刘小旭、宋东霞、戴瑞金(采购人代表) |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善深化设计方案并出具施工图,12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展览服务工程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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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095b5c9016095d92a0000ef.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L7292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本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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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