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编号)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三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 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XCS-CG-GK-2018-013) |
| 中标主要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 主要标的名称: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 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2018年2月9日10:00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宣城市民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泾县泾川名苑物业楼 |
| 中标价 | 1568460.00元 |
| 公告期 | 2018年2月9日—2018年2月11日 |
| 评标委员会名单 | 杜忠 武道云 万国平 许寅 程时远 |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采购人: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8605637720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海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溪路敬亭大厦12楼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8656335009 |
| 备注:若对评标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相关程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必须以单位名义提供,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质疑人反映的情况和内容应真实可靠,并提供相应证据。对恶意质疑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