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翠屏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物业服务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5022018000114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 |
| 代理机构 |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翠屏区分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宜宾市复兴街5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组织股,0831-8202321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
| 采购人地址 | 宜宾市翠屏区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831-8208676 |
| 项目联系人 | 郑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1-8208676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8-06-07 12:3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开标时间 | 2018-06-29 10:00 |
| 中标日期 | 2018-06-29 18:30 |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6-07 12:30 |
| 总中标金额(元) | 5580000 |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翠屏区委、区政府机关大院物业服务;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数量:1;单价:5580000元;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成都金房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房苑北路1号;供应商联系方式:胡凯莉,13830984324;中标金额:5580000.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江先生、陈先生、王女士、张先生、代先生。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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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标委员会成员 | 江先生、陈先生、王女士、张先生、代先生。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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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其它补充事宜 | 宜翠政采【2018】050号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http://www.sczfcg.com/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4028868763c8caf50163d869d10b2141.html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 行业划分 | S9121 |
| 评审情况 | 附件 |
| 备注 | 宜翠政采【2018】050号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