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1月26日发布包头市九原区和包头稀土高新区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8〕7802号)
.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九原区和包头稀土高新区第三次土地调查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8〕7802号 采购目录: 服务类\专业技术服务\测绘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甲级资质;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投标人具有一定的土地调查工作经验;具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具有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专业类别应包括测绘、地理信息和土地管理;应具有熟练操作计算机、地理信息系统软件、互联网、现代测绘设备等信息化高端技术人员; 6、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土地调查专业技术职称;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包头市九原区和稀土高新区第三次土地调查的对象是行政区域陆地国土。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调查内容为: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在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时,要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等,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地类调查;数据库建设;图文制作及文字报告分析编写;区与区之间的数据连接;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国有农垦土地调查;基本农田调查;开发区、自然保护区、城市开发边界等的调查评价。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2018年08月14日 09: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18年08月21日 09:00 工作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5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09月04日 10:00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8年09月04日 10:00 开标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九原区国土资源分局 采购人地址: 九原区政府东附楼四楼 采购人联系人: 刘敏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688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 九原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 周伟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18686183722 采购文件: 公告.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A 1,834,500.00 B 5,719,1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8248856 服务 1.0 九原区和稀土高新区第三次土地调查 8248869 服务 1.0 九原区和稀土高新区第三次土地调查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九原区国土资源分局、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0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