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四川招标讯:宜宾市叙州区宜宾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专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1月23日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宜宾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5212018000317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 | 代理机构 |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胡强,0831-2339389、2200151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宜宾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采购人地址 | 宜宾市叙州区柏溪镇金沙街72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李老师 13890949889 | 项目联系人 | 胡强 | 项目联系电话 | 0831-2339389、2200151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1-22 17:22 | 项目包个数 | 1 | 开标时间 | 2019-01-22 10:30 | 中标日期 | 2019-01-22 14:30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8-12-29 16:00 | 总中标金额(元) | 385000 | 中标详细内容 | 标的名称:总氮在线监测仪;规格型号:VL-TN-101;数量:1台;单价:203000元;服务要求:详见备注内容.标的名称:总磷在线监测仪;规格型号:VL-TP-101;数量:1台;单价:182000元;服务要求:详见备注内容. | 中标供应商信息 | 供应商名称:宜宾华洁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滨江路1号1幢22层A;中标金额:203000元.供应商名称:宜宾华洁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滨江路1号1幢22层A;中标金额:182000元.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300元(人民币)。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来源:十环招标网==》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6300元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郭祥云(评标小组组长)、万军、梁静、代德超、李顺权(采购人代表) | 评标委员会成员 | 郭祥云(评标小组组长)、万军、梁静、代德超、李顺权(采购人代表) |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一、项目用途:用于对宜宾县的环境监测,以确定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状况、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衡量环境标准实施情况,提高环境保护的管理水平。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简要技术要求:宜宾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拟采购一批专用设备,用于对宜宾县进行定期的、长期的环境监测,以确定环境质量及污染源状况、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衡量环境标准实施情况,提高环境保护的管理水平。三、合同履行日期:中标后15天以内。 | 其它补充事宜 | / | 候选人公告链接 | /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 否 | 行业划分 | S919 | 评审情况 | 附件 | 备注 | 一、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20000元,采购计划备案号:2018-185。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宜宾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6203328。四、本项目已落实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策目标。五、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12月29日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六、结果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参加本次项目的供应商无《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八、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2层5、6、7号,联系人:邓艳丽,联系电话:0831-3663193。九、主要中标标的共2项,其中核心产品名称:1、总氮在线监测仪(核心产品);规格型号:VL-TN-101;数量:1台;单价:203000元。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2、总磷在线监测仪;规格型号:VL-TP-101;数量:1台;单价:182000元。服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十、履约时间:中标后15天以内。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十一、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 PPP项目标识 | 否 |
来源:四川四川省财政厅
------------------------------------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中标 招标 四川 技术
上一篇: 结果公告:司法辅助送达事务服务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1月23日
下一篇: 中标公示: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宣传部坪山区图书馆新馆自动分拣系统项目中标公告1月23日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四川四川省财政厅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9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9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