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结果公告:司法辅助送达事务服务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1月23日
原标题:司法辅助送达事务服务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 招标标题:结果公告:司法辅助送达事务服务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 招标内容: 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送达事务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欢迎举报违规操作的招标行为==来源:十环招标网==》 国采(青海)竞磋(服务)2018-111号 | 采购项目名称司法辅助送达事务服务项目(第二次)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99万元整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180万元整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1月22日 | 评标日期2019/01/22 15:30 | 定标日期 | 各包要求 成交信息如下:成交供应商:青海省西宁市恒源公证处成交金额:180元/件服务期:1年地址: 西宁市长江路128号创新大厦20楼 | |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3号竞谈室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阎娥、雷发英及业主代表袁锐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袁先生、王先生0971-4710025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国采(青海)招标有限公司李先生0971-6278764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西宁市城东区财政局0971-8175341
国采(青海)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