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19日发布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资质招标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4841号)
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资质招标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资质招标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4841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5月05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5月09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招标网==》 (七)家具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八)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何勇 采购人联系方式: 411394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24079017892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项目负责人: 邢瑞芳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家具--资质招标.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5月05日 0 包头市俊锟办公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鹏博办公家具有限责任公司 评审成员: 武润生 谢彬杰 张翠娥 王慧 康赛楠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