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2日发布包头市民族学校创客实验室建设项目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4999号)
包头市民族学校创客实验室建设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民族学校创客实验室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4999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5月31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5月31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出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4)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教育局 采购人联系人: 宝林 采购人联系方式: 514302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8150986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杨坤奇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10078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5月31日 2,239,131.00 西安尚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五路8号数字生活第一幢2单元20107室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李福祥 赵勇 韩宇 毛皓冉 翁金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教育局、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