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5日发布包头市地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厨具采购项目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930号)
包头市地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厨具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地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厨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930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6月19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6月19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必须为厨具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招标范围; 4、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厂家授权委托书”; 5、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地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青山区黄河大街 采购人联系人: 陈波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522078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24079017892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项目负责人: 李娟娟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472-5199096 采购文件: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6月19日 200,800.00 内蒙古明盛酒店设备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园西路168号 评审成员: 孟庆旭 马丽萍 王继锋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地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