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月26日发布包头市赛汗塔拉西门新建改建工程PPP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156号)
包头市赛汗塔拉西门新建改建工程PPP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赛汗塔拉西门新建改建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156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6月23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6月23日-2017年6月25日 公示期限: 3天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要求: 1、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现行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施工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截至 2016 年底,申请人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以经审计的 2016年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4、申请人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以经审计的相应期间的年度财务报表为准; 5、截止本项目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近5年内,申请人具有投资或建设或运营或维护一个公建项目,申请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验收报告以供验证。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6、申请人在过去五年内,没有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或被解除协议等不良记录;资产、业务、经营活动没有处于被法院执行的状态;没有因上述原因成为法律诉讼对象。 7、申请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注:对以上资格条件要求,申请人应提供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材料予以证明,经资格预审合格后,须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稀土发开发区黄河路城乡建设委员会大厦802 采购人联系人: 王晓志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6247242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http://www.hyzbdl.com/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项目负责人: 韩静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73316 采购文件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6月23日 0.00 内蒙古世辰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包头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包头兴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刘晓彤 王文斌 董捷 张海燕 王琦 郭文君 张静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