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日发布包头市冬季奥林匹克中心项目地质勘察结果公示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235号)
包头市冬季奥林匹克中心项目地质勘察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冬季奥林匹克中心项目地质勘察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235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7月12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12日-2017年07月14日 公示期限: 3天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投标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3)投标单位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4)拟参与本工程勘察负责人资格:注册岩土工程师;(5)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稀土发开发区黄河路城乡建设委员会大厦802 采购人联系人: 王晓志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522066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http://www.hyzbdl.com/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项目负责人: 韩静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73244、13684747596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延米)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7月12日 100.00 中冶沈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沈阳市沈河区东滨河路152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闻言、谭静、周贵安、闻名、王晓志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7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