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3日发布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武警营房、刑警三中队维修改造工程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201号)
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武警营房、刑警三中队维修改造工程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武警营房、刑警三中队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201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6月30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2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和经验; 4、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能力,有足够的资金来保证本项目的实施;5、投标人必须出具检察院关于查询行贿记录的证明。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有行贿记录和未出具查询证明的都不允许参加开标。 6、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 采购人地址: 青山区昌福道 采购人联系人: 张培红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695019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铭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玉龙大街南皇家帝苑商业写字楼八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0523610104001107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红山支行 项目负责人: 朱利军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6月30日 642,881.00 包头市凯鑫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北沙梁三八路北南排四组16栋1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刘德强 杨慧芬 王国梁 郭海 安莉萍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公安分局、内蒙古铭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铭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2日
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