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3日发布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12栋学生公寓安全逃生门改造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谈〔2017〕950号)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12栋学生公寓安全逃生门改造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关于12栋学生公寓安全逃生门改造 项目编号: 包采谈〔2017〕950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7月19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21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供应商投标资格: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必须具有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书。 5、供应商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6、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不接受 7、未领购竞争性谈判文件是否可以参加竞标:不可以 8、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人名称: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李晓燕 采购人联系方式: 316336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B8座写字楼1001-1002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592010100100029156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项目负责人: 赵玉信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7月19日 217,500.00 包头市雷蒙科技有限公司 包头市昆区民族西路43号向阳家园公寓楼202室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朱其成 药筠慧 王瑞峰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