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4日发布包头市热力总公司2017年消防器材采购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521号)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2017年消防器材采购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2017年消防器材采购 招标文件编号: NMGTF-2017-702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521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7月31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7月31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消防器材及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资格,且连续经营三年及以上; 3、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临时三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售后服务能力及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5、供应商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友谊大街 采购人联系人: 刘媛 采购人联系方式: 590136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13楼1310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24157238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分行神华国际城支行 项目负责人: 高曼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981858、15354901928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7月31日 17308.00 包头市宏泰消防器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东河区南二里半甲1号佳世隆农贸城南50米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消防器材采购 干粉灭火器、水基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维修干粉灭火器、维修水基灭火器、维修二氧化碳灭火器、有衬里消防水带、直流水某、内扣式接扣、灭火救援服、消防手套、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消防头盔、消防员灭火防护靴、消防安全腰带、消防腰斧、消防斧、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消防安全绳、逃生缓降器、微型防爆头灯、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灭火毯、多功能强光巡检电筒、节能强光防爆电筒、消防应急箱、户外消防架、消防应急照明灯具、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声控开关、防爆灯、室内灭火器箱、消火栓箱、消防地面疏散标志、消防墙面疏散标志、燃气报警器、室内消火栓、室外地下消火栓、消防水泵接合器、消防警示标识等采购 货物质量应符合国家规范,无国家规范的应按照行业规范提供合格优质的商品及服务 1 17,308.00 17,308.00 评审成员: 苏诚 张志云 宝林 安然 赵蔼厚 王雅琴 杨慧芬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