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5日发布包头艺术职业学校零星工程改造装修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551号)
包头艺术职业学校零星工程改造装修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艺术职业学校零星工程改造装修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551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8月04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8月04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2.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4)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5)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或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http://www.ccgp.gov.cn/cr/list、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三个网站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来源:十环招标网提示:招标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包头艺术职业学校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张博羽 采购人联系方式: 52****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1806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 1716 6910 5250 14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当代支行 项目负责人: 黄虎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6866021 采购文件: 公告7.14.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8月04日 1,368,318.00 包头茂霖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24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田文 李建忠 篙改梅 韩俊峰 郭永青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艺术职业学校、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卓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