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5日发布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办公楼电梯更新项目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540号)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办公楼电梯更新项目 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办公楼电梯更新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540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8月04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8月04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设备生产厂商或经授权的代理经销商; 3、生产商需具备C级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4、代理经销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电梯设备生产厂商C级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及代理经销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代理经销资格证书。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招标网==》 5、供应商若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不接受其他代理商的授权,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投标单位),且该生产厂商不得同时投标;若同时投标,仅接受制造厂商投标; 6、供应商具有电梯设备的拆除、供货、安装、技术指导及其售后服务能力;投标单位应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应的资金能力及良好的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友谊大街 采购人联系人: 刘媛 采购人联系方式: 590136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29栋十三层1310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24157238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分行神华国际城支行 项目负责人: 高曼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6981858、15354901928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8月04日 289,000.00 内蒙古拓原三菱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60号东源国际写字楼12层1202-5室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办公楼电梯项目 质量标准:设备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业设计要求,并且达到招标人满意;设备售后服务执行厂家售后维保,保质期不得少于两年;安装标准:安装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安全标准:设备及安装作业符合相关国家及行业的安全标准要求。 1 289,000.00 289,000.00 评审成员: 周显平 郭笑茹 张艳丽 黄璐 周浩 付烨 刘运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热力总公司、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腾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8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