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8日发布固阳县第三中学天然气热水系统采购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询〔2017〕533号)
固阳县第三中学天然气热水系统采购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固阳县第三中学天然气热水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 包采询〔2017〕533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8月21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8月24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供应商投标资格: 采购人名称: 固阳县第三中学 采购人地址: 固阳县阿拉塔南街 采购人联系人: 王文兵 采购人联系方式: 611080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固阳县第三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固阳县阿拉塔南街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项目负责人: 蔡有渊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固阳三中天然气热水系统购买申请.zip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8月21日 105,000.00 内蒙古纳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黄河小区17-4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马恒奎、叶春、苏俊义、郭春玲、王文兵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招标网==》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固阳县第三中学、固阳县第三中学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固阳县第三中学 2017年0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