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9日发布鞍山道办事处团结16#社区两室用房装修工程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5780号)
鞍山道办事处团结16#社区两室用房装修工程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鞍山道办事处团结16#社区两室用房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780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8月31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8月31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具有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无行贿犯罪记录; 7、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昆区鞍山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郭芬 采购人联系方式: 229524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包钢九中公寓楼503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171665905250096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西友谊大街支 项目负责人: 徐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99716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8月31日 976,277.00 内蒙古龙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团结大街185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路铁梅 吴志国 段玲花 李秀珍 杨牡丹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昆区鞍山街道办事处、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