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7日发布包头市达茂旗水务局《达茂联合旗河道采砂规划》编制服务结果公告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1243号)
《达茂联合旗河道采砂规划》编制服务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达茂联合旗河道采砂规划》编制服务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1243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0月23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0月23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水利咨询、评价等相关水利行业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资格证;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达茂旗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 百灵庙镇 采购人联系人: 杨慧忠 采购人联系方式: 1370472201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11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8150986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武林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10078 采购文件: 公告.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0月23日 250,000.00 包头市泓坤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包头市昆区友谊大街17街坊29-2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任美丽 路东 刘伟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达茂旗水务局、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