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17日发布包头医学院解剖教学大体解剖材料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单〔2017〕512号)
包头医学院解剖教学大体解剖材料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医学院解剖教学大体解剖材料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单〔2017〕512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0月24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0月24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供应商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2、必须满足的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年检合格。 (2)需提供所在地红十字会批复有资格接受人体遗体、器官援助的相关单位或机构的有效证明材料。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 采购人名称: 包头医学院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王英 采购人联系方式: 716774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西副楼5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建行包头银河支行 项目负责人: 姚东花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包头医学院解剖大体招标文件.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0月24日 1,020,000.00 郑州宏科卫教贸易有限公司 郑州市大学路80号康桥华城10幢1727号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王伟 王荣华 张卫东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医学院、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