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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3月22日发布夏邑县公安局警务通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夏邑县公安局警务通采购项目 结果公告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夏邑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夏邑县公安局警务通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本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夏邑县公安局警务通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夏财采购【2019】034号 招标编号:商政采【2019】128号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总投资:3360000.00元 包段划分及采购内容:共划分一个包 警务通采购,招标控制价:3360000.00元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二、公告发布媒体及时间: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公告时间:2019年2月22日 三、评标信息: 3.1评标日期:2019年3月20日 3.2评标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3评标委员会名单:洪辉、郑青碧、张淋元、郑群、刘永(采购人代表) 四、评审结果: 经审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第6页第8项签章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7页第19项中的第8小项要求:投标文件为按照文件规定签字盖章的,作废标处理。 本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 五、监督部门:夏邑县采购办 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夏邑县公安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13523163172 地 址:夏邑县华夏大道中段 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王女士 联系方式:0370-3209199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园田路交叉口 监督部门:夏邑县采购办 2019年3月22日
来源:河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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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采购 夏邑县 警务 公安局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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