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23日发布包头市2017-2019年印刷及出版服务实体商城入围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349号)
包头市2017-2019年印刷及出版服务实体商城入围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包头市2017-2019年印刷及出版服务实体商城入围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6349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1月21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1月24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2)经检察机关查询并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3)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中标过包头市2015-2016年定点印刷公开招标且有业绩的供应商无需参加此次招投标,继续保留原有商城供应商资格,点击https://zfcg.baotou.gov.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5507541&ver=2查询。(2)未在采购中心报名登记且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财政局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93号 采购人联系人: 财政局(采购办) 采购人联系方式: 522869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西副楼5楼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建行包头银河支行 项目负责人: 于振华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综合优惠率(%)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印刷 2017年11月21日 22% 内蒙古佳彩印务有限公司 印刷 2017年11月21日 20% 包头市东航办公印务有限公司 印刷 2017年11月21日 20% 包头市铂锐印务有限公司 印刷 2017年11月21日 20% 包头市迪雅印刷有限公司 印刷 2017年11月21日 18% 包头市虹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印刷 2017年11月21日 30% 包头市腾达彩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印刷 2017年11月21日 40% 包头市三升文化有限公司 印刷 2017年11月21日 23% 包头市百善贸易有限公司 印刷 2017年11月21日 25% 包头市京精彩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印刷 2017年11月21日 20% 内蒙古视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印刷 2017年11月21日 30% 包头市满顺印刷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印刷 2017年11月21日 20% 包头市君艺印刷有限公司 印刷 2017年11月21日 15% 内蒙古阳光盛世广告办公有限公司 印刷 2017年11月21日 35% 包头市满福印刷材料有限公司 印刷 2017年11月21日 20% 内蒙古久荣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印刷 2017年11月21日 17% 包头市三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出版 2017年11月21日 35% 包头市腾达彩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出版 2017年11月21日 20% 包头市虹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出版 2017年11月21日 20% 包头市铂锐印务有限公司 出版 2017年11月21日 25% 包头市京精彩色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出版 2017年11月21日 17% 包头市三泰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出版 2017年11月21日 10% 包头市华亿广告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张丽 王晋 赵永红 史月清 任卫国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财政局、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