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3月23日发布九原区第二幼儿园会议室安装LED大屏项目中标公告(项目编号=包采磋〔2017〕1304号)
九原区第二幼儿园会议室安装LED大屏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九原区第二幼儿园会议室安装LED大屏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磋〔2017〕1304号 评审日期: 2017年11月20日 公示日期: 2017年11月24日 公示期限: 1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供应商投标资格: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企业或其合法代理商;若为授权代理商投标,必须提供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招标网==》 (3) 投标人必须在本地有固定经营和售后服务场所证明文件; (4) 所投产品应是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系统软件必须为生产制造企业自己开发,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5)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九原区第二幼儿园 采购人地址: 文明路 采购人联系人: 王暖 采购人联系方式: 0472-715142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当代生态大厦1709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0010714464000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任补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 九原区第二幼儿园会议室安装LED大屏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doc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11月20日 266,001.00 内蒙古鑫盛宇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东路丽苑小区南门西100米盛宇光电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张璐 姚东花 李俊峰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幼儿园、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建工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