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8月15日发布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8月税务系统台式整机办税服务厅配置二-高寒地区适用(产品)批量集中采购成交公告
2019年8月税务系统台式整机办税服务厅配置二-高寒地区适用(产品)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编号:201908555285)采购已经结束,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201908555285 项目名称: 2019年8月税务系统台式整机办税服务厅配置二-高寒地区适用(产品)批量集中采购 项目联系人: 张晓迪李晓伟 项目联系电话: 010-61989732010-6198673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张晓迪李晓伟 010-61989732010-61986731
三、成交信息 成交日期: 2019-08-14 总成交金额: 223.572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成交金额(万元) |
1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国税) 北京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A座30层 69.362 2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厦门火炬高新区信息光电园金尚路2388号 84.49 3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创业路6号 69.72 四、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产品供税务系统各级采购人使用。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技术要求以批量集中采购配置标准为基础。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服务期满。 五、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成交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成交金额(万元) | 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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