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昆山(中午发布)市张浦镇综合执法局关于违章建筑、广告牌等拆除服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补充公告6月28日
受昆山市张浦镇综合执法局委托,苏州宇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违章建筑、广告牌等拆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本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招标项目编号:SZYE2018-FS-T-003号; 二、招标内容:违章建筑、广告牌等拆除服务 三、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说明”中“二、文件编制要求”为: ㈠、谈判文件组成 1、谈判书一(报价部分) (格式见附件); 1.1、确认函 ; 1.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1.3、开标一览表 ; 1.4、谈判响应报价表 ;(格式详见附件) 1.5、谈判单位(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6、采购人免责声明函(统一格式,格式见附件) 1.7、谈判单位(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8、谈判单位(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2、谈判书二(技术及相关文件部分) 2.1、技术部分 2.1.1、本项目服务数量、内容、要求、服务期说明表(本表不得出现价格); 2.1.2、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2.1.3、服务的质量保障(证)承诺及技术支持等; 2.1.4、技术及商务偏离表; 2.1.5、采购人免责声明函(统一格式,格式见附件) 2.1.6、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书中要求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 2.2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 2.2.1、关于资格文件声明函、谈判声明书 ; 2.2.2、谈判单位情况表 ; 2.2.3、谈判单位(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2.4、谈判单位(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2.5、谈判单位(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2.6、谈判单位(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2.2.7、谈判文件如若要求提供的相关设备生产制造厂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投标人的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如有); 注:1、投标人必须提交“2.1”的全部内容和“2.1.1、2.1.3、2.1.4、2.1.5、2.2.1、2.2.2、2.2.3”条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2、投标人所提交的“2.2”全部内容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3、谈判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中不得出现价格。 现更正为: ㈠、谈判文件组成 1、谈判书一(报价部分) (格式见附件); 1.1、确认函 ; 1.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 1.3、开标一览表 ; 1.4、谈判响应报价表 ;(格式详见附件) 1.5、谈判单位(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6、采购人免责声明函(统一格式,格式见附件) 1.7、谈判单位(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8、谈判单位(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2、谈判书二(技术及相关文件部分) 2.1、技术部分 2.1.1、本项目服务数量、内容、要求、服务期说明表(本表不得出现价格); 2.1.2、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视需要自行编写); 2.1.3、服务的质量保障(证)承诺及技术支持等; 2.1.4、技术及商务偏离表; 2.1.5、采购人免责声明函(统一格式,格式见附件) 2.1.6、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书中要求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 2.1.7、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提供,则需提供原件); 2.2 、资格证明文件部分 2.2.1、关于资格文件声明函、谈判声明书 ; 2.2.2、谈判单位情况表 ; 2.2.3、谈判单位(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2.4、谈判单位(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2.5、谈判单位(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2.6、谈判单位(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2.2.7、谈判文件如若要求提供的相关设备生产制造厂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投标人的相关专业资质证书(如有); 注:1、投标人必须提交“1”的全部内容和“2.1.1、2.1.3、2.1.4、2.1.5、2.2.1、2.2.2、2.2.3”条款规定的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因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 2、投标人所提交的“2”全部内容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 3、谈判书二(技术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中不得出现价格。 四、原招标文件“第三章、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关说明”中“三、有关说明”补充一项为: 17、所响应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品目,所响应产品的品牌和型号必须是最近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中的品牌型号,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响应时须提供网站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相关产品信息的截图资料。清单截图资料以递交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告的时间、内容为准,也可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 五、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格性评审办法”中“一、评审办法”补充一项: 6、如供应商认定本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证明材料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加盖公章后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于开标时单独递交,未递交则不享受相关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 根据“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提供的认定证明中所确定的企业性质,如供应商(或生产企业)属于小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或货物的,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如供应商(或生产企业)属于微型企业,且提供自有服务或货物的,对其报价给予8%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 注: ①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② 中小微企业在投标文件中,需签署《中小企业声明函》并附带最新一期的企业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证实企业的规模类型。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证实规模资料的,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③ 微型企业提供小型企业制造或使用小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的,视同为小型企业。小型企业提供中大型企业制造或使用中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的,视同为中大型企业。 ④ 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 ⑤ 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认定证明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单位的(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六、项目时间更正为: 1、开标时间:2018年 07月05日10:00(北京时间) 2、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07月05日09:30(北京时间) 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07月 05日10:00(北京时间) 其余不变,特此公告
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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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竞争性 建筑 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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