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地产果品(林地)安全监管-沈阳市林地果产品检测
二、预算金额 共计60万元
三、项目概况
(一)主要监测法库县、康平县、新民市、辽中区、沈北新区、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等6个区域内林地上生产的苹果等地产果500批次。监测时间根据林地果产品成熟状况及上市情况安排监测。一般情况下食用林产品成熟当月完成抽样工作。
县区
苹果等地产果监测批次
康平县
150
法库县
150
新民市
100
辽中区
70
沈北新区
20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10
全市合计
500
(二)在全市进行工作宣传,制作宣传册15000册
四、包组属性 服务
五、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1月(合同签订后)
七、履约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1.定量检测2.采样费3.宣传工作
(一)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1.抽样方法
产品抽样按《LYT 2800-2017 经济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规程》规定执行。
2.监测项目
铅、镉、乐果、杀螟硫磷、甲基对硫磷、水胺硫磷、多菌灵、氟氯氰菊酯和高效氟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溴氰菊酯等
检测标准:GB5009.1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500915-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23200.113-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源性食品中208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NY/T761-2008《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GB/T20769-2008《水果和蔬菜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GB23200.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GB/T5009.20-2003《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判定标准: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和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
(二)判定依据和原则
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中的限量值进行判定。具体判定如下:检测项目全部合格的产品,判定为“该监测抽检××产品检测项目符合××标准限量要求”;检测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并按标准中规定的复检要求对该项进行复检后仍不符合判定依据规定的,判定为“该监测抽检××产品检测项目××不符合××标准限量要求,其他检测项目符合××标准限量要求”。同时各承检机构要对检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原因分析。
(三)撰写质量分析报告
质量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监测基本情况。包括监测品种、生产基地名称、样品数量、抽样及检测情况等。
2.监测结果分析。
3.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4.对策、措施和建议。
5.检测质量报告应在检测结果完成后1个月内上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十: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有CMA资质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60%,付款条件:完成实验检测并出具报告。
2.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后40% 付款条件:验收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1月(合同签订后)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5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一、项目名称 地产果品(林地)安全监管-沈阳本地产榛子、榛子产地土壤安全监测项目
二、预算金额 共计15万元
三、项目概况
监测法库县、康平县、新民市、辽中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铁西经济技术开发区、浑南区,于洪区等9个区域内林地上生产的榛子等坚果的食品及相关生长土壤。榛子等坚果60批次,榛子产地土壤40批次。监测时间根据食用林产品成熟状况及上市情况安排监测。
四、包组属性 服务
五、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
六、履约期限1月(合同签订后)
七、履约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维保期(质保期):1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九、技术规格等标准:
县区
榛子等坚果监测批次
土壤监测批次
康平县
20
10
法库县
20
10
新民市
5
5
辽中区
3
2
沈北新区
2
2
苏家屯区
4
4
浑南区
4
4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1
1
于洪区
1
2
全市合计
60
40
(一)监测项目和检测依据
1.抽样方法
产品抽样按《LYT 2800-2017 经济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规程》规定执行;产地土壤抽样按《HJT 166-2004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规定执行
2.监测项目
榛子等坚果主要监测铅、镉、二嗪磷、伏杀硫磷、甲氰菊酯、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菊酯、溴氰菊酯等常规项目。监测标准符合国家林业局《LYT 2800-2017 经济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技术规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5009.17)》、《植物产品中氟的测定离子色谱法(NY/T 137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GB23200.93)》要求。
榛子产地土壤主要监测砷、铅、镉、铜、锌、铬、汞、PH值、六六六、滴滴涕等常规项目。监测标准符合国家林业局《HJT 166-2004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森林土壤PH值的测定(LY/T1239)》、《土壤中六六六和滴滴涕测定的气相色谱法(GB/T 14550)》要求。
(二)判定依据和原则
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中的限量值进行判定。具体判定如下:检测项目全部合格的产品,判定为“该监测抽检××产品检测项目符合××标准限量要求”;检测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并按标准中规定的复检要求对该项进行复检后仍不符合判定依据规定的,判定为“该监测抽检××产品检测项目××不符合××标准限量要求,其他检测项目符合××标准限量要求”。同时各承检机构要对检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原因分析。
产地土壤监测项目依据《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中的风险筛选值和风险管制值进行判定。具体判定如下:检验项目全部符合GB 15618-2018标准风险筛选值要求,判定为“该监测抽检××产地土壤检测项目符合GB 15618-2018标准风险筛选值要求”,检测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高于风险筛选值(风险管制值),并按标准中规定的复检要求对该项进行检验后仍高于风险筛选值(风险管制值),判定为“该监测抽检××产地土壤检测项目××不符合GB 15618-2018标准风险筛选值(风险管制值)要求,其他检测项目符合GB 15618-2018标准风险筛选值(风险管制值)要求”。
(三)撰写质量分析报告
质量分析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监测基本情况。包括监测品种、生产基地名称、样品数量、抽样及检测情况等。
2.监测结果分析。
3.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4.对策、措施和建议。
5.检测质量报告应在检测结果完成后1个月内上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十:资格条件
无
十一、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60%
付款条件:提供项目成果
2.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后40%
付款条件:验收(论证)意见或会议纪要、开具发票
合同履行期限:1月(合同签订后)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投标人需具有CMA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4日至2021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8月06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文件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南四经街149号
联系方式: 李老师 024-23213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姜北 024-23382033
邮箱地址: lnzb119@163.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61356010400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姜北
电 话: 024-2338203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