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苏州吴江太湖新城社会事业局关于(第一次)保安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6月29日
苏州吴江太湖新城社会事业局委托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就其所需的保安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该项目已于2018年6月27日开始发布招标公告并接受报名。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对本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和更改,特公告如下:
一、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明确为SZCH2018-WJ-G-004。
二、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二评分标准(四)投标单位综合评价4“应急救护保障(5分):投标单位具有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2分。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应急救护证书,可得2分。(以上人员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为其缴纳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原件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供,原件无需装订入投标书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变更为:“应急救护保障(4分):投标单位具有安全防范设计评估师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2分。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应急救护证书,可得2分。(以上人员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为其缴纳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原件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供,原件无需装订入投标书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二评分标准(四)投标单位综合评5“本地化服务情况比较(5分):投标单位在苏州大市范围内设有固定服务场所的,须提供工商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在苏州地区设有固定服务场所的(需提供承诺书原件)得5分。”
变更为:“本地化服务情况比较(1分):投标单位在苏州大市范围内设有固定服务场所的,须提供工商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在苏州地区设有固定服务场所的(需提供承诺书原件)得1分。”
本公告为SZCH2018-WJ-G-004号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联系方式
采购人:苏州吴江太湖新城社会事业局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东太湖大厦15楼
联系人:孔秀明 联系电话:0512-60901512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楼 联系人:陈刚 邮编:215007 联系电话:0512-65161796
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太湖 更正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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